按照有关规定 管理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档案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进行分类编号,编制信用档案专题目录,信用档案同时是专门档案的,可按专门档案的分类编号标准.进行整理,管理。 企业信用档案可按,<<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分类整理,管理 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要在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键全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保密,统计利用等制度,确保信用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信用档案的保管部门应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信用档案进行整理,编目,保管,积极提供利用,登记,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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