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归入科技类。这个问题涉及到政务文件与科技文件的区分。
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中明确规定,科技文件材料组卷时要遵循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直接针对具体项目的管理性科技文件材料放入所针对的项目里组卷。保证一个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齐全成套,是科技档案分类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2、区分科技文件和政务文件,主要是分析文件的内容,科技文件是科技生产活动的记录和产物,政务文件则是记录和反映政治生活和行政事物等方面活动的。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请示、批复等文件,主要是记录基建项目的前期活动材料,应与该项目的其它材料一并整理。
3、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表现出很强的成套性特点,一个科技项目形成的一套文件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围绕一个基建项目的申请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改建、扩建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材料,记载和反映了这个工程的全部内容和历史面貌,其中既有原始依据性文件,又有过程和成果性文件,他们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整理时不应人为地将其分开。 所以,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请示、批复等红头文件,应归入科技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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