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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听取专家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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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改专家座谈会。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副局馆长段东升出席会议,与《档案法》修订工作组成员一起听取了专家意见。段东升主持座谈会。 本次会议是国家档案局今年拟召开的系列座谈会中的一个,主要是听取和咨询法学专家、立法机构专家和各有关方面专家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的意见。 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周汉华研究员等专家学者与会。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和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莅会指导。中办法规室、中组部、国办秘书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保密局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等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了会议。 2007年国家档案局正式启动了《档案法》修改工作,向全国档案系统发出了征求对《档案法》修改意见的通知,共收到修改意见400余条。2008年国家档案局召开了两次《档案法》修改座谈会,对《档案法》修改的一些重要原则问题达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国家档案局成立了《档案法》修订工作组,起草了《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此次形成的《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共六章四十八条,和原《档案法》相比,章节框架没有变化,仍分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但条款多出二十一条。其中,修改十七条,增设二十一条,删除一条,合并两条,拆分两条,保留五条。此后,在全国人大关于法律清理工作精神的指导下,工作组又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进行了部分增删调整。 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档案法》的修改,特别是针对《档案法》修改中遇到的六个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一是是否有必要对档案馆重新进行定性定位,二是可否设立档案职业资格制度,三是可否在法律中规定档案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定办法,四是如何将《档案法》的开放规定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五是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应当怎样在《档案法》中予以体现,六是怎样规范个人档案管理以及个人档案丢失损毁后的补救措施。专家学者们普遍对《档案法》现阶段的修订工作持肯定态度,认为国家档案局能够紧跟形势发展变化,紧扣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推动档案法制建设,不断研究完善现有的《档案法》,尤其是能够吸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最新精神,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两个体系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档案有关的合法权益等,体现了时代的发展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所起草的修订草案整体上值得肯定。专家学者们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发表的宝贵意见,对于《档案法》修订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宋扬 |
添加时间: |
200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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