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前期准备
对拟数字化的录音、录像档案进行文件级目录数据著录,确保数据正确。对 每盘录音、录像带应进行放听或播放,检查每个音频、视频文件的完整情况、音质清晰度和 图像清晰度情况,对音频、视频档案载体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2 采编
音频文件的采样频率选用44.1KHZ作为声音采样标准,对于DVD中的声音选用48 KHZ。视频文件用非线性编辑机进行图像编辑。 3.3 音频视频存储
音频档案应选择WAV或MP3格式存储;视频档案选用MPEG-2格式存储,视 频档案数字化的数据传输率应不低于4MB/S。按一级类目、二级类目、文件分级建文件夹存 储。各层文件夹的命名由相应档案类别的分类编码组成。 3.4 工作环境
音频视频档案数字化时必须远离强磁场等外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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