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方式:窗口受理、电话受理 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在职证明 2、开具调档函或商调函时,需提供被调档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及档案所在地单位全称。 服务流程:
一、档案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转。 1、本人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2号窗口领取或登录网站下载《人事代理承办单》,本人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及窗口盖章,再交至苏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2、本人将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转档通知单》交至2号窗口,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取。 二、档案在高新区、吴中区的,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转。 1、本人在2号窗口开具调档函,交原档案保管机构; 2、本人将原档案保管机构开具的缴费发票复印件交至2号窗口。(复印件上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退工时间、原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取。 三、在外省市的档案,由本人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2号窗口开具商调函后,将商调函交原档案主管部门,原档案主管部门将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寄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 四、在市区其它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由本人至2号窗口开具调档函,再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调取。 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提交材料:
1、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或原个人委托协议书; 2、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服务流程:
1、本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2号窗口; 2、缴清个人档案代管费; 3、档案转至市人才中心、新区人力资源、吴中区人才市场的,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送交; 4、档案转至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由企业人事部负责调转; 5、档案转至外省市的,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邮寄费 30 元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提交材料:身份证、个人档案 办理对象:园区户籍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者、弹性制员工 服务流程:
1、档案交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2号窗口,并填写《个人托管档案清单》; 2、签订《个人档案代管协议》; 3、个人凭《个人档案代管协议》和档案回执,至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手续。 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提交材料:身份证 服务流程:
1、本人凭身份证至2号窗口查询个人人事档案是否在园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2、个人档案在园区的,经档案室查阅相关档案内容,当场开具政审证明。 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提交材料:身份证 服务流程:
1、本人凭身份证至2号窗口查询个人人事档案是否在园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2、个人档案在园区的,经档案室查阅相关档案内容,当场出具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