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室是人事处负责建立、整理、保管、借阅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个人档案材料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档案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映个人历史和现实的、有使用和保管价值、手续完备的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做到真实、实用、规范、美观;
2.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旧档案材料的清理、鉴别、销毁工作。
3.负责办理档案的传递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手续完备。
4.根据职工校内调动、定期做好档案存放的调整工作,定期向校档案馆移交死亡教职工档案。
5.定期编印全校教职工名册( 2年——3年)。
6.负责接待有关人员查档,做到保密、安全。
7.负责处理接待有关来信来访;
8.负责档案材料的安全保管,防火、防盗、防霉、防虫蛀。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