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和其它有关机密事项,确保档案政治安全。
三、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蛀。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人事档案查(借)阅时的管理,在查(借)阅过程中应全程监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档案收回后要及时入库,不得在外存放。
五、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档案带走或转借他人,禁止携带档案外出。
六、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室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手则》,不得擅自将档案材料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八、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九、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需粉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