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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园林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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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局的各项工作服务,使我局的文秘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专职档案员的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设专职档案员管理全局档案,并对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的档案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所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三)、自觉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二)、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日常保管。
(三)、向局档案室移交档案,并编制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一式2份。
三、文件的形成
(一)、凡以局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为局文件。办公室主任要对局文件审查把关,经有领导签发、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打印。
(二)、凡以科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科长要对文件审定,需打印时要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打印。
(三)、局文件的正本和底稿由办公室存档,科室文件的正本和底稿由科室积存。
(四)、需要复印的文件,应由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复印。
四、文件打印
(一)、打字员收到批准的文稿按先后、急缓顺序打印,未经批准的文稿不得打印。
(二)、文件打印结尾注明报、抄、发对象,然后交起草部门校对,校对后签注校对人姓名,由打字员打印于文尾,未经校对的文件不得印发。
(三)、打字员要保守文件秘密,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底稿和打印的文件、表格等材料。
五、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一)、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非经领导批准,不能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局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代管,凡需用章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各科室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未履行登记手续擅自使用印章的,一经发现,首先追究保管人的责任,同时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三)、不准在空白的信纸、介绍信、证件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需经局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用印。
(四)、各科、室行文(含上报、下发)需要局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后可用印行文。
六、收发文件
(一)、本局收到文件要由机要员收取、拆封,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拆阅文件。
(二)、严格收发文的校对,登记制度。来文后认真清点份数、编号,核对无误后签收。
(三)、登记后的文件送办公室主任签注处理意见,送局领导及有关科室,经领导批示后,及时送有关人员或科室。
(四)、文件收回后,按不同类别存入专设的卷夹内。对机要文件要严格管理,跟踪监督。
(五)、参加上级单位会议带回的正式文件,应及时交局档案室登记。如因工作需要暂留使用的,可在登记后办理借阅手续。
七、文件的分类装订、归档保管
(一)、局文件应按月清查核对,次年上半年将核对后的文件,按照分类方案装订成册,按不同的保管期限、系统排列,以阿拉伯数字混年编大流水顺序号,并编制案卷目录。
(二)、科室的业务档案,按要求装订成册,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填写移交目录。
(三)、科室文件也要按照上述办法装订并移交局档案室。
八、档案借阅
(一)、档案归档后,如需借阅,可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档案应妥善保管,如需抄录或复印需经领导批准。 |
添加时间: |
201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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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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