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程序(8个)
(一)草拟
(二)审核
(三)签发
(四)复核
(五)缮印
(六)用印
(七)登记
(八)分发
二、收文程序(8个)
(一)签收
(二)登记 — 登记来文主要内容、密级、收文时间等。
(三)审核
(四)拟办 — 是秘书工作人员把来文结合本单位情况对来文的初步方案和初步意见。
(五)批办 — 领导参考秘书人员提出的初步方案和初步意见所提出的意见(“照此办理”、“同意”),是承办的依据。
(六)承办 — 承办部门根据领导的批办意见,具体贯彻落实。
(七)催办 — 对文件承办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八)注办 — 将承办者办文的结果向批办的领导和来文机关报告。 |